词的对仗规定相对灵活,既有严格的对仗形式,也有宽泛的变体。以下是主要特点和分类:
一、对仗的基本要求
词性相对 对仗要求上下句对应位置的词性相同或相近,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
意义相关
对仗词需在意义上有内在关联,避免出现逻辑矛盾。
平仄灵活
不强制要求上下句平仄相对,可出现“字面相对”(如“住长江”与“平冈细草”)。
二、对仗的类型
工对(严对)
严格遵循对仗六相原则(词性、结构、节奏),如晏殊《鹧鸪天》的“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准律对
声调可平对平、仄对仄,如岳飞《满江红》的“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散对(宽对)
允许同字相对或词性宽泛,如李清照《如梦令》的“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
三、对仗的位置
固定位置
部分词牌规定特定位置必须对仗,如《渔歌子》第三、四句(三言句)。
灵活安排
多数词牌无严格限制,可出现在首篇、篇中或篇末,甚至连续多句形成排比。
四、特殊形式
领字/逗句分隔
上句带领字或顿号的句子常与下句对仗,如“夜凉枕簟已知秋,更听寒蛩促机杼”。
宽对示例
同类名词不同小类可对仗,如“桃红”对“柳绿”(颜色对)。
五、注意事项
避免重复字: 对仗句中尽量不使用相同字词。 情感表达
综上,词的对仗既有格律要求,又兼具艺术灵活性,需结合具体词牌和创作意图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