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结构理论主要构成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遵循不同原则,三者平衡时人格完善,失调则导致行为问题。具体如下:
一、核心构成
本我(Id) - 位于无意识,由先天本能和欲望组成,遵循 快乐原则
,追求即时满足,具有混沌性和非理性特征。
自我(Ego)
- 介于本我与外部世界之间,包含意识和前意识,遵循 现实原则,调节本我欲望与现实要求,是人格的理性调节者。
超我(Superego)
- 由道德观念和理想标准形成,包含良心和自我理想,遵循 道德原则,监督并限制本我冲动,维护社会规范。
二、核心原则
本我: 追求本能满足,无视现实限制。 自我
超我:内化社会道德标准,通过内疚和羞耻感约束行为。
三、平衡与失调
平衡状态:本我、自我、超我协调运作,个体行为符合社会规范且能实现内在需求。
失调表现:如本我与超我冲突产生焦虑,或自我压抑导致心理问题,治疗重点在于强化自我调节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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