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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领导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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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规定,综合相关法规及解读内容,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适用范围

主体范围

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延伸范围

国有参股企业(含国有参股金融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以及未与原企业分离的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

二、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维护国家与出资人利益

严格遵循决策程序,禁止滥用职权、违规投资、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等行为。

防止利益冲突

限制自营或为他人代开信用证、投资入股等可能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活动。

规范职务消费

严格审批差旅、业务招待等费用,禁止超标准消费。

加强作风建设

倡导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监督与责任

内部监督机制

建立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审计监督等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违规处理措施

包括警告、调离岗位、降职、免职等纪律处分,同时追责经济处罚。

问责机制

对决策失误、失职导致重大损失的行为,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配套规定

中央纪委监察部还配套出台三项专门处分规定,细化对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与处理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力。

五、意义与目标

通过系统规范领导人员行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服务国家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