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约束的俗语,综合权威资料整理如下:
一、法律约束的核心原则
法无禁止即自由 私法领域遵循“法无禁止即自由”原则,法律未明确禁止的行为均可实施;公法领域则适用“法无授权即禁止”,公权力需在法律框架内行使。
公权力边界
即使是最高权力机构(如国王),也需受法律约束,体现“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法治精神。
二、法律救济与权利实现
救济是权利保障的终点
法律权利需通过救济途径实现,否则权利本身无意义。
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无程序的正义是虚无的,程序正当性是实体正义的基础。
三、法律实施的价值取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虽不能保证绝对平等,但应确保平等适用。
法律不强人所难
法律应避免对普通民众提出不合理的过高要求。
四、其他经典表述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仅保护积极主张权利的人。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强调司法公正的权威性。
这些俗语共同体现了法律约束的精髓:既保障自由与权利,又强调秩序与公正,通过制度设计实现权力制约与权利救济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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