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家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父母是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对家庭教育有平等权利和义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
培养家国情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培养良好道德品质: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家庭教育的九种方式方法
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这些内容旨在通过法律的规定,明确家庭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