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基(字伯温)是元末明初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其官职经历如下:
一、元朝时期的官职
高安县丞 元至顺二年(1336年)中进士后,刘基初任江西高安县丞,负责协助县令处理政务。在此期间,他严惩不法豪强、伸张正义,但因触犯权贵利益,屡遭排挤与辞官。
江浙儒学副提举
元至七年(1347年),刘基调任江浙儒学副提举,负责监察地方教育与学术事务。他继续推行儒家教化,但因直言敢谏,再次遭诬陷而被迫辞官。
其他职务
刘基在元朝还曾担任过浙江兴盛儒学副提举、浙东元帅府都事、江浙行省儒学副提举等职,但均因政治斗争未能长期任职。
二、明朝时期的官职
御史中丞兼太史令
明朝建立后,刘基应朱元璋之邀入朝,担任御史中丞兼太史令,负责监察百官、修订历法、制定军卫法等核心政务。他主张严明法纪、整肃朝纲,为明朝政权稳定奠定基础。
开国功臣
刘基参与制定“先灭陈友谅、后取张士诚、北伐中原”的战略方针,助朱元璋建立大明王朝。朱元璋称帝后,他仍担任要职,直至洪武四年(1371年)因与左丞相胡惟庸矛盾被诬陷而被迫归隐。
三、其他荣誉与结局
谥号与追赠: 明成祖朱棣即位后,刘基被追赠为“太师”,谥号“文成”,以表彰其功绩。 历史评价
以上官职经历体现了刘基从地方官到中央重臣的崛起轨迹,以及其始终坚守儒家理想与政治原则的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