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野生水生保护动物名录根据保护级别和物种分布情况分为一级和二级,具体如下:
一、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46种)
典型物种 - 中华鲟、长江江豚、中华白海豚、白鲟、鲥鱼、北方铜鱼、大砗磲、鹦鹉螺、红珊瑚等。
分类补充
- 爬行纲:绿海龟、玳瑁、棱皮龟、海龟、鳄龟;
- 鱼类:新疆大头鱼、达氏鲟、白鲟、扁吻鱼、川陕哲罗鲑、黄唇鱼等;
- 软体动物:鹦鹉螺、多鳃孔舌形虫、黄岛长吻虫等。
二、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256种)
典型物种
- 小爪水獭、水獭、江獭、海马、黄喉拟水龟、石珊瑚、胭脂鱼、平胸龟、欧氏摄龟、黑颈乌龟等。
分类补充
- 鱼类:斑鳠、海马属所有种(仅野外种群)、石珊瑚目所有种等;
- 爬行类:绿海龟、玳瑁、棱皮龟、红珊瑚科所有种等。
三、其他相关说明
国际公约保护物种: 海龟、两爪鳖(猪鼻龟)、美丽硬骨舌鱼(龙鱼)等被《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 地方性保护物种
四、保护级别调整说明
2022年新增43种为一级保护(如长丝、斑鳠等),65种由二级升为一级(如长江江豚);
红珊瑚科所有种、海龟类整体升级为一级保护。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2025年调整结果,涵盖全国主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