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信的格式一般包括 称呼、正文、结尾、署名和日期五个部分。具体格式如下:
称呼:
也称“起首语”,是对收信人的称呼。称呼要在信纸第一行顶格写起,后加“:”,冒号后不再写字。称呼和署名要对应,明确自己和收信人的关系。
正文:
即写信人要说的话,是信的主体,可以分为若干段来书写。它可以是复答、劝谕、抒怀、辞谢、致贺、慰唁,也可以是叙情说理、辩驳论证等。要做到有条有理、层次分明。
结尾:
正文写完后,都要写上表示敬意、祝愿或勉励的话,作为书信的结尾。习惯上,它被称做祝颂语或致敬语,这是对收信人的一种礼貌。
署名:
在书信最后一行,署上写信人的姓名。署名应写在正文结尾后的右方空半行的地方。如果是写给的亲属、朋友,可加上自己的称呼,如儿、弟、兄、侄等,后边写名字,不必写姓。如果是写给组织的信,一定要把姓与名全部写上。而在署名之后,有时还视情加上“恭呈”、“谨上”等,以示尊敬。
日期:
写信时的年月日,写在名字和单位的右下角。
建议在实际书写书信时,遵循这些基本格式,以确保书信的正式性和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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