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作者是 发文机关。在处理公务活动中具有特定效能和用途的文书,其作者通常指各个发文机关。
详细分析如下:
公文的定义:
公文是各级各类国家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公务活动中具有特定效能和用途的文书。
法定作者:
公文的法定作者是指依据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章程、规定成立的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定的权力和担负一定的职能、义务的机关、组织或代表某个团体以及个人。
发文机关的角色:
大多数公文都是以依法成立的机关的名义制发,少数公文以国家机关的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制发。
综上所述,公文的作者是指 发文机关,而不是签发人、审核人或撰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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