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在单位可享受的待遇主要分为政策补贴、社会保险优惠、税收减免及企业责任保障四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政策补贴
岗位补贴 - 北京市:连续就业3年(含)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6-8倍发放补贴,其他地区根据当地政策给予数百至上千元补贴。
- 其他地区:如大同市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就业困难残疾人按最低缴费档次的40%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 北京市:为三类残疾人缴纳社保费用按单位缴费部分的50%补贴,非三类残疾人毕业生可享5年补贴。
- 其他地区:如企业安排1年以上未就业的残疾人可享3年全额补贴。
超比例奖励补贴
- 北京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7%)每多1人按7500元标准补贴。
二、社会保险与税收优惠
社保补贴
- 企业为残疾人缴纳的社保费用可申请最高3年全额补贴,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
增值税即征即退
- 安置残疾人占比≥25%(职工总数10人以上)的企业,按实际安置人数每人每月最高退还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
- 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可按100%加计扣除,相当于双倍抵扣应纳税所得。
其他税费减免
- 部分地区对超比例招聘的企业给予设备购置补贴或贷款贴息。
三、企业责任保障
就业稳定性
- 除停产、破产企业外,一般不安排残疾职工下岗或裁员。
特殊工种权益
- 允许残疾人以低于法定年龄(如22岁)入职,参保年限更长且标准更高。
职业发展支持
- 提供免费康复培训、职业规划及心理辅导服务,帮助提升工作能力。
四、其他福利
生活补贴: 部分一级残疾人可领取100-300元基本补贴,护理补贴可达1000元以上。 公共服务优惠
注意事项:具体补贴标准及申请流程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企业咨询当地残联或税务机关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