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号是中文标点符号中用于分隔并列词语或短语的符号,其使用需遵循以下规则:
一、基本用法
并列词语之间
用于直接列举三个或三个以上同类的短语或词语,例如:
> 我喜欢苹果、香蕉和葡萄。
引号内并列内容
当引号内包含并列词语时,顿号用于分隔引文中的各个部分,例如:
> 他引用了“努力、坚持、创新”这三个词。
二、特殊用法
并列谓语和补语之间
若并列成分包含谓语或补语,需用逗号分隔,例如:
> 你要不断进步、识字、生产。
序次语之后
表示某些序次语(如汉字数字或天干地支)后的停顿,例如:
> 第一、第二、第三步。
三、注意事项
数量要求
顿号并非必须使用三个成分,只要需要强调并列关系即可使用,例如:
> 这里有自由、民主、平等、开放的风气。 但若仅有两个并列成分,通常用逗号或直接连接(如“红果和绿叶”)。
嵌套并列结构
若并列结构内部包含更小的并列成分,需用逗号区分层次,例如:
> 大并套小并,大并逗,小并顿。
概数与缩略形式
相邻数字连用表示概数时通常不用顿号(如“一、二、三个”),但缩略形式(如“1、2、3”)需用顿号。
四、历史变化
过去对顿号的使用存在差异,部分出版物曾不使用顿号(如《中学语文教学》),但自2012年《标点符号用法》规范实施后,顿号的用法已得到统一规范。
通过以上规则,可有效避免顿号与逗号的混淆,提升标点符号的规范性和表达准确性。